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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约40万解体家庭25%缘于家庭冷暴力

作者:诉讼律师时间:2015-03-18浏览量:302
 
  26日,长春晚报以《为了幸福开口吧》为题,多角度报道了家庭暴力对家庭的危害,引起市民的热议,尤其本报提到的男性也深受家庭暴力痛苦,更是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市妇联权益部在多年的接访和家庭矛盾调解中发现,男性遭遇家暴可能对孩子的影响更大。 
 
  年约40万解体家庭
 
  25%缘于家庭冷暴力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十分常见。”市妇联维权部负责人张丹向记者介绍,他们掌握一组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配偶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显示,有16%的女性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配偶。每年约40万个解体家庭中,25%缘于家庭冷暴力。家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处理,很容易导致婚姻的破裂。
 
  男性遭家暴
 
  孩子会缺乏安全感
 
  张丹认为,发生家暴的家庭,其实对孩子的影响最大。孩子耳濡目染,总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得孩子在日后的成长过程中增加了使用暴力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极大损害。因此,世界各国都在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来消除家暴。
 
  “家庭暴力中有一部分受害人是男性,男性遭遇家暴可能对孩子的影响更大。”张丹认为,孩子总认为父亲是保护神,一旦父亲的这种形象坍塌,孩子会缺乏安全感,容易产生心理缺陷。由于面子、性格等多方面原因,家暴受害者往往选择“关上家门沉默”。她告诉记者,男性遭遇家暴,同样可以向妇联寻求帮助和维权。
 
  反对家暴
 
  国家立法中多处出现
 
  针对家庭暴力,记者在“法规”词条中搜索发现,我国已在相关立法中多处写到,足见对反家庭暴力的重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第46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第53条规定: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第58条规定:对妇女实施家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婚姻法》中确认,“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离婚条件之一就是家庭暴力。家暴导致刑事犯罪的很多。
 
  为女性撑腰
 
  抓好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
 
  张丹向记者介绍,市妇联非常重视和谐家庭建设,这些年不断完善反对家庭暴力体系建设。2009年,在市妇联及相关部门的推动下,颁布了《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通过开办普法讲堂、开展普法咨询,引导广大市民树立“家暴违法”观念。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点,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110接警范围。在下步工作中,市妇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长春”建设总体要求,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主线,突出抓好社区(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做强巾帼司法顾问团信访接待日、维权热线等实事化项目,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以家庭小平安累积社会大平安,为建设“法治长春”、“平安长春”做出妇联组织应有的贡献。#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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