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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作者:诉讼律师时间:2015-03-23浏览量:422

  中新网7月14日电 据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公安部党委原副书记、原副部长李东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4年6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李东生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东生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东生简历:
 
  李东生,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东诸城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大学学历。曾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简历资料据公安部网站)
 
  2013年12月25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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