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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学”背后藏猫腻

作者:诉讼律师时间:2015-03-24浏览量:291

  ◇录取通知书上是一个校名,学生证上却是另一个校名,学生上了一年学,也不知道自己就读的到底是哪家学校;没有学历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却在招生时声称可以发放大专学历证书……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扑朔迷离的公司、学校关系背后,暴露出“联合办学”的混乱与监管的漏洞。
 
  又到招生季,来自江苏苏北某地的李强(化名)却还在为一年前的决定懊悔不已——去年此时,他为中考成绩不理想的女儿选择了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的“五年制大专”。一年过去,他感觉受骗了。
 
  一所学校三个名字,就读一年还不知上的哪家学校
 
  李强告诉记者,2013年7月,有人自称“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处”工作人员向他介绍,不用考试便可就读这家学院。果然,8月底一张红色的“录取通知书”寄来了,同意李某某(李强的女儿)入该院五年制大专学习,学历大专,盖章为“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招生专用章”。
 
  入学后,李强女儿发现学校发的学生证上印的校名是“南京电子信息技工学校”。学校老师称,这是临时发的学生证,以后会改校名的。
 
  今年6月,李强发现,学校新出的招生简章上,校名已经改成了“南京南洋技工学校”。李强说,他是冲着“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是中国航天工业集团下属单位”,才放心地让女儿入学的。如今,他还不知道女儿究竟在哪所学校上学,感觉“上当受骗了”。
 
  据学生介绍,学校一届招生约390人。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学校的学费是每年7800元,加上住宿费和杂费,一年的费用总计约12000元。
 
  6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称,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无面向社会招生的办学资质”,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同日,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也发表声明,称违规办学之事系原合作办学单位“南京天航教育科技院”所为,与其无关。
 
  采访中,南京天航教育科技院负责人王海龙对记者说,学校今年的招生工作已经停止,老生如果愿意退学或转学,他们将退还学费。
 
  然而,对于李强的女儿来说,即使学费全额退还,这一年的时间却永远也退不回来了。
 
  宣称能够拿到学历证书,实际上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
 
  在招生过程中,“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所可以发放大专学历证书的学校,学校实行“3+2”教育,前3年是在学校下属的“南京南洋技工学校”学习,后两年根据所学专业到不同的大专院校学习。
 
  在一份“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和“南京南洋技工学校”的招生简章上写道,“实现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应用技术与综合素质培养的无缝衔接”。
 
  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位于南京夫子庙附近,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所属的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和管理科学研究基地。2010年4月,南京市教育局向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为高考复读和职业资格考前辅导,有效期4年。
 
  据该学院院长廖建平介绍,2010年,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与一家名为“南京天航科技院”的公司联合举办自考培训项目,并签署一份协议。
 
  记者在这份“联合办学协议书”上看到,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同意将其法定名称冠于合作项目之前,并在招生宣传、教学组织、学生管理过程中使用,学院在其本部提供招生咨询点一处,提供一定数量的师资为学生授课,以及提供学院招生专用章加盖于入学通知书。#p#分页标题#e#
 
  协议显示,南京天航教育科技院是收费主体,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每年从培训费或其他收入中提取50万元作为固定合作回报。
 
  其实,早在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前的2008年,王海龙与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就展开实质性的合作,对外以该学院的名义招生。
 
  当年进入该校机电系学习的小王(化名),发现这所学院并非他们承诺的可以给予大专文凭。“当时,一位老师承诺,只要学生交7000元,就可以给他们去买张文凭。”小王说,机电系大约有100名学生,有70多人交了买文凭的钱。但随后,小王就“再也找不到这名老师,学生们也没有拿到任何文凭”。
 
  南京市教育局招生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强调,“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只是个培训机构,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 
 
  一家公司如何与学校“联合办学”
 
  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南京电子信息技工学校、南京南洋技工学校,这三所学校到底是什么关系?
 
  一名知情人士称,王海龙是把这些学校联系在一起的关键人物。
 
  2009年,王海龙在南京市玄武区工商分局以5万元注册了“南京天航教育科技院”,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
 
  2010年,王海龙以这家公司与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因为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没有学历教育资格,只能举办自学考试的培训,王海龙便到全国各地去挂靠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将学生的学籍注册到这些学校里。
 
  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廖建平说:“因为在联合办学期间对方多次违规,因此在2012年底合同期满后双方解除了合作关系。”
 
  不过,在2013年和2014年,王海龙仍然在使用“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的名义招生。而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似乎也无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样,“南京电子信息技工学校”曾经是王海龙的合作方。王海龙以该校招生负责人的身份对外招生。
 
  2014年,王海龙又与南京南洋技工学校合作,成为该校招生负责人,每月底薪8000元,每招一个学生拿到提成500元。南洋技工学校校长刘彩莲告诉记者,王海龙受聘为该校常务校长,全权负责招生工作和日常管理。
 
  有教育界人士指出,无论是南京电子信息技工学校还是南京南洋技工学校,均为南京劳动部门准予办学许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非学历教育机构。
 
  屡遭曝光屡次违规,谁来监管其中猫腻
 
  谈及对“联合办学”的监管问题,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应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据了解,针对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违规办学行为,江苏省教育厅拟于今年停止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作为兰州交通大学函授站在江苏进行招生。
 
  对于其它两所技工学校,江苏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处长张鲤鲤称,技工学校由人社部门审批,具体监管措施应以人社部门为准,“本着维护学生利益的角度,将督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此事”。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近期该局将启动对南京电子信息技工学校办学情况的调查;因为南京南洋技工学校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行为,“在媒体和招生简章中发布的专业设置、校址、校长等方面与事实不符”,对其作出取消2014年招生资格的处理决定。
 
  南京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的张会清说,当前人社部门尚无职业教育机构监管的细则,造成对学校违规程度难以界定,处罚措施难以把握,也导致“在监管过程中感到很为难”。#p#分页标题#e#
 
  作为一家公司,南京天航教育科技院涉嫌违规办学,这应该由谁来监管呢?江苏工商系统一位人士认为,应该由教育部门而非工商部门监管。
 
  记者搜索了“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的相关新闻,发现近年来有多家媒体曝光过该校违规招生办学,但王海龙以学院名义招生的活动并未被制止。
 
  采访中,一位学生家长说:“这样的招生办学不能再误人子弟了,希望能追查到底。”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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