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该行为不因消费者的付款行为而获得肯定,若违背消费者的真实意思相应的民事行为仍可予以撤销。
【案情】
卜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某型号轿车一辆,双方约定了价款后卜先生支付了定金。但在提车时,卜先生发现所购车辆已被加装车载导航仪,且要求其必须支付相应钱,否则不能提车。卜先生再三交涉未果,为了能够提车,无奈支付了车载导航仪的钱。
此后,卜先生认为该公司有强迫交易的行为,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加装车载导航仪的钱并对车辆恢复原状。
【律师分析】
经营者强迫交易的行为是不因消费者的付款行为而获得肯定的,若违背消费者的真实意思相应的民事行为仍可予以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10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
【法院判决】
本文由上海离婚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susong64.com/jjht/fwht/fuwujdal/753.html,欢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