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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友间的房产“买卖”能逃避债务吗?

    有些债务人欠下巨额的债务不想归还,但又苦于自己名下拥有房产等财产,为逃避债务他们希望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屋产权转移给自己的亲友,然而这一的行为是否真的就能达到逃避债务的效果了呢?

  • 诉讼时效能否应对账行为而发生中断?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法律制度。这一法律制度设置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及时明确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防止权利人“躺在权利之上睡大觉”,因而造成法律事实难以认清或给债务人履

  • 诉讼费用的承担有一定惩戒意义

    惩处不诚信的当事人,保护诚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遵循的,在诉讼案件中让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司承担诉讼费用有利于社会诚信机制的维护。

  • 民事执行中错误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责任

    法院采取司法拘留依据的原生效民事判决被撤销后,这种拘留是错误的。法院应该保护被拘留人的人身权利,通过赔偿给于被拘留人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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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辰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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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18号34路C座(徐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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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对于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法院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以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案情】 蒋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蒋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0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未查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发现王某妻子张某名下另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 【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本案因借款纠纷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1、共同共有所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享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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