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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诉讼律师时间:2013-12-16浏览量:747
  张先生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与秦小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向中介提供了夫妻两人和两岁女儿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用于申报购房资格审查。但在最后审核材料时税务部门发现,中介公司漏申报了张先生女儿的信息,这导致对未成年子女的购房资格未通过审核,税务部门拒绝办理交税手续,并要求重新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受此影响,之后的贷款手续、网签等都要重新办理,房屋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正常交易,还产生了因重新办理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
 
  秦小姐因迟迟不能办理过户及拿到贷款,坚决要求解除合同。而等所有手续都办完以后,张先生发现房价上涨,无力再购买相同条件的房屋,故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说法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因为资格审核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中介公司在上报时由于工作疏忽或有意规避限购规定,往往只申报购房者夫妻双方的房屋所有情况,而不申报其未成年子女的房屋所有情况,导致在办理交税和过户手续时,提交的户口本等家庭关系证明与审核结果不一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而发生纠纷。本案中,张先生已经提供了其所能提供的全部材料,因中介公司的疏忽造成资格审核出现问题,中介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本案经过法院调解,中介公司同意退还中介费,并支付了一定数额的补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买方故意不提供未成年子女的相应资料,产生无法交税和过户问题,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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