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浦东离婚律师网!
上海浦东离婚律师网联系电话
  • 民事执行中错误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责任

    法院采取司法拘留依据的原生效民事判决被撤销后,这种拘留是错误的。法院应该保护被拘留人的人身权利,通过赔偿给于被拘留人司法救济。

  • 丈夫躲债无处找,妻子工资可偿债

    在没有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不足清偿时,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应该用于归还另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个人债务(包括为他人担保之债)。

  • 证据模糊是否认定超过诉讼时效

    案情: 1999年3月27日,A省C市装璜公司因承揽房屋装璜工程,急需一批装饰材料,经同业人员吕某介绍,与B省某地区个体工商户鲁某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装璜公司购买鲁某高级三合板及木地板成品等价值23万元的装饰材料,质量按行业标准执行,交货期限为

  • 债权人到执行阶段不应优先受偿

    对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原告即申请执行人是否应优先于另一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法律没有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告进入执行阶段就应优先受偿的权利。

上海浦东离婚律师

介绍

尤辰荣律师

  • 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手机:133-7001-1000
  • 传真:021-53700351
  • QQ号:57683385
  • 微信:lawycr
  • 服务领域: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执业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18号34路C座(徐家汇)
  • 电子邮箱:lawycr@qq.com
提示:对于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法院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以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案情】 蒋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蒋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0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未查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发现王某妻子张某名下另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 【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本案因借款纠纷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1、共同共有所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享有……详细>>
离婚法律案例
离婚法律评析
更多>> 离婚纠纷法律案例
更多>> 离婚纠纷法律评析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浦东离婚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浦东新区离婚纠纷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