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普陀离婚律师网!
上海普陀离婚律师网联系电话
  • 债务人申请破产 债务人起诉什么法院管辖?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于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其破产申请的有关人民法院提起。

  • “一事不再理”原则在民事案件中的适用

    第一,当事人不能就已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再次重新起诉;第二,本案判决之后,就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本法院和其他法院再行起诉。 

  • 对离婚逃债行为可以酌情追加前配偶为被执行人

    【案情】 某公司出售一批价值80万的原材料给赖某,合同约定赖某应于2012年1月20日将货款付清但截至2012年3月赖某还欠某公司35万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未果,某公司于2012年6月10日诉至法院。本案经法院审理,于2012年12月20日作出判决赖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8月2

上海普陀离婚律师

介绍

尤辰荣律师

  • 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手机:133-7001-1000
  • 传真:021-53700351
  • QQ号:57683385
  • 微信:lawycr
  • 服务领域: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执业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18号34路C座(徐家汇)
  • 电子邮箱:lawycr@qq.com
提示:对于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法院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以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案情】 蒋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蒋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0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未查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发现王某妻子张某名下另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 【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本案因借款纠纷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1、共同共有所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享有……详细>>
离婚法律案例
离婚法律评析
更多>> 离婚纠纷法律案例
更多>> 离婚纠纷法律评析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普陀离婚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普陀区离婚纠纷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