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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履行了和解协议的合伙人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 被执行人卜某、陈某、黎某三人原为合伙人,对申请人刘某负有12万元的连带给付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刘某与三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刘某放弃2万元;定于协议达成后二日内由卜某给付刘某4万元、陈某给付3万元、黎某给付3万元。其他问

  • 诉讼时效能否应对账行为而发生中断?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法律制度。这一法律制度设置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及时明确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防止权利人“躺在权利之上睡大觉”,因而造成法律事实难以认清或给债务人履

  • 案外人诉前财产保全异议的审查

    当争议的被保全财产权属较难认定时,法院应告知异议人另行提出确权诉讼,应驳回案外人的异议申请。而当财产享有权利或其与当事人存在权属纠纷时,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保全裁定。

  • 诉讼费用的承担有一定惩戒意义

    惩处不诚信的当事人,保护诚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遵循的,在诉讼案件中让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司承担诉讼费用有利于社会诚信机制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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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辰荣律师

  • 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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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领域: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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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18号34路C座(徐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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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对于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法院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以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案情】 蒋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蒋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0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未查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发现王某妻子张某名下另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 【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本案因借款纠纷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1、共同共有所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享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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